甲方:石家莊天使護士學校
乙方:學生
為確保乙方就業質量,維護學校與學生合法權益,經協商,就乙方實習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:
一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
1,負責安排到大、中城市醫院及正規醫療機構實習就業(以解放軍、武警醫院為主)。
2,負責為乙方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畢業證書(或轉發大專畢業證書),如發現畢業證書有假,學校退回全部學費。
3,乙方實習期滿未被留用,甲方免費負責二次就業,并跟蹤服務兩年。
4,負責為乙方辦理自找醫院實習相關手續。
二,乙方的權利和義務
1,按甲方有關規定,按時交齊各項費用。
2,在校學習期間(含實習期)凡吸煙、喝酒、打架、異性交往過密、超假未歸、夜不歸宿等,受到處分的,不予安排就業。
3,在校學習期間(含實習期)凡擅自離校(或醫院)、節假日外出,不按時歸校(或醫院),受到處分的,不予安排就業。
4,保證在校學習成績合格,考取護士資格證書。
三、畢業時年齡超過23周歲(截止到6月30日),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政策規定,不發放《就業報到證》(派遣證)。
四、實習期因個人原因提前終止實習或擅自離開醫院的,學校不再負責學生就業,醫院不辦理實習退費手續。
五、本協議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一份,未盡事宜協商解決。
甲方(蓋章) 乙方(簽字) 乙方家長(簽字)
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